2021年,自治区人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明晰权责边界,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及时调处化解争议,为自治区人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突出“关键少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引领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视人防改革发展问题、谋划改革发展路径、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发挥党组书记在推进人防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持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情况,研究审定法治建设年度要点、人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措施等,做到以上率下厉行法治,履行了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深化人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标准化建设,编制《自治区人防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加快提升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对人防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实现本级政务服务“全程网办”。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取消人防工程设计、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认定2项审批事项,及时印发《关于取消人防设计、监理资质业务的通知》,对接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确保“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规范行政审批事后监管行为,制定《自治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建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平战结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全区三级人防质量监督程序标准化、数据资源共享化、工程管理信息化。克服疫情影响,对全区人防部门59名工程管理人员及74家监理企业493名监理工程师实施人防建设管理和工程监理网上培训,开展“人防专家下南疆”活动,详细讲解人防工程专业技术要点,组织重点环节和程序实体教学,提升了基层干部专业素养和人防政务服务水平。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布清理情况,及时废止《关于对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组织《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专题学习,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合法性审核要点、备案审查及动态清理规定。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职责任务,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提请自治区发改委调整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取标准和减免政策,及时公开新修订的《自治区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办法》。
(四)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严把上会议题关和合议关,健全重大决策事前调研论证和合议机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前实行处务会、事项合议、合法合规性审查、党组审定四层把关,确保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行集中相统一,行政决策质量明显提高。注重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对涉法重要议题,坚持会前征求专业法律意见,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参与矛盾化解、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做好行政决策事后调整完善,及时解决行政决策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对政策适用、标准调整等重大修改通过专家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印发《关于做好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个补充规定,从源头上保证行政决策效果。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标准促规范、以标准抓落实,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掌握人防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开展“民法典与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法》修订要点”专题讲座,推动《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融入工作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了《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在新疆人防网公布人防办行政执法基本信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自治区人防办行政执法音像管理规定》,规范音像记录行为,配备了数码音像设备,针对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适时进行音像拍摄,实现行政执法音像可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法制审核专职干部,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自治区人防办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抓住“5·12”“9·18”重要时间节点,紧密结合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开展“人防与你在一起”主题宣教活动,将普法融入日常,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贯通。
(六)做好矛盾化解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人防部门的公信力。依法受理新疆一方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理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依法依规出具行政复议决定。落实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在新疆人防网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并停止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协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联合开展人防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网上公开检查结果,并纳入监管系统。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依法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公示,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积极应对民事诉讼,委托律师维护人防办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人防工作特点,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途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人防政务信息。2021年,新疆人防网公开政府信息573条,其中综合类信息12条,动态信息559条,其他信息2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解读3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回应主任信箱15条,年内没有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治区人防办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人防重点项目实施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人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人防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高,在拓宽法治宣传内容、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改进法治宣传方法上还有提升空间。二是人防政策法规还不完备,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在深入研究和探索实践人防法治建设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人防工程建维管用政策法规制度,推动建立适应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上还需加大力度。三是法治人防建设共识还需进一步凝聚,在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人防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上还要持续用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以多种学习交流研讨方式,不断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人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完善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法律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在机关和驻村点同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用好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学院等学习平台,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三)健全人防政策法规体系,指导地(州、市)人防部门有序下放行政权力,做好人防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编制人防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人防立法的途径和方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清理、公布有效或的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政策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各种不合理限制市场主体的规定,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完善“两库一单”,将执法监管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公开系统,形成公开、透时、效能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人防政务服务”,坚持人防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方向,年底前,实现依申请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人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改进和创新执法方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指导地(州、市)人防部门推行“说理式”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
(六)以人防“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契机,加强和改进人防普法工作,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到执法全过程,开展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
(七)贯彻落实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人防部门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八)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征询意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和涉法事务决策中的作用,做到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
(九)以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通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及时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