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人防办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加快人防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效能,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防行业监督管理,法治人防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规范人防行政审批行为
(一)调整下放人防建设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4月,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调整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事项的通知》(新人防办〔2019〕23号),明确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审批调整下放事项、层级、监管措施等内容,将权限内修建(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等3项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调整下放到地、州、市人防部门实施。同时,对应调整下放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权限,除人防指挥工程外,其他各类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均调整到地、州、市人防部门实施。2019年9月,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人防办调整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新人防办〔2019〕38号),建立与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做到行政审批实施层级监管全覆盖。
(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对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应取消自治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和自治区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资格的初审,对以上两项审批事项各级人防部门不再实施审批,没有违规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
(三)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按照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的要求,完成了自治区人防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公布和政务服务网络架设等相关工作,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和人防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网上申报、审核已完成试运行,开展资质证书电子化认证和资质证书网上发放测试。
(四)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进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放开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企业进疆开展审图业务。研究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明确了审查内容、质量责任和监管方式,有效规范我区人防工程建设中介服务。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支部主体作用,着重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说服力,通过座谈讨论、主题宣讲、学习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人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二是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重点加强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引导干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的要求,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这一主题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三是深入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组织人防系统干部大会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和谐的法律法规,教育干部增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知认同,增强尊法守法的行动自觉。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举办自治区人防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全区400余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积极利用人防宣传资源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在新疆人防网站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不定期发布宪法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向干部职工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法治宣传栏,向办事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宪法知晓率。注重发挥驻村工作组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自治区人防办“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便于开展基层群众宣教工作的有利时机,把全面落实 “访惠聚”工作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村民广播、村民大会、周一升国旗讲话等时机,不断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增强基层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三)认真开展主题法治实践活动。制定了《自治区人防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学转促”学习教育活动,以“主题党日”形式集中开展了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扩大“以案释法”工作成效,重点选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等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人防机关和直属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分工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积极参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H5比赛,组织制作了《践行人防普法责任,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法治文化宣传作品。
(四)认真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一是坚持每天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会议精神以及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半小时学习制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影响和带动人防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活动。印发了《关于在全办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网络学法用法日常学习,开展了“全民国家完全教育日”“党规党纪”和“应急法律法规”无纸化答题活动。认真组织人防系统年度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成绩均为合格以上。三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人防系统学习党内法规专题考核会,在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各支部分别学习、党员自学的基础上,以现场必答题、自由抢答题的形式对各支部书记及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
三、依法规范人防建设市场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办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工作部署,聚焦人防行业存在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无序竞争加剧、假冒伪劣产品抬头等问题,突出核查企业资质、复查产品质量、完善监管体系三项重点任务,严厉整治人防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违规行为,着力破解人防行业发展难点、热点问题。一是成立自治区人防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整治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防行业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健全人防行业监管机制。印发行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核查方式、整治责任和完成时限。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既查找人防行业监管的制度性短板,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又督促相关企业聚焦突出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成因,帮助人防行业企业做大做强,保持良性发展。三是规范人防市场秩序。对9家人防防护设备企业和15家人防防化设备企业从业条件、经营行为进行核查,对部分人防防护、防化设备质量进行抽检,坚决将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清除出去,切实维护了公平有序的人防市场秩序。
四、健全完善人防立法机制
(一)提高人防立法的公众参与度。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备案规定,在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13件规范性文件修编过程中,健全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人防立法的途径和方式,7次召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修编意见征集会,专项征求人防行业专家意见,采纳意见建议30余条,在人防立法中形成广泛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截止2019年8月,我办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自治区党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件,自治区人防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4件。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对5件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作废止或修改处理,对不适应新时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要求的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修编。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拟定了《自治区人防办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要求机关处室对职责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分析评价,提出评估意见,并以此作为确定该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重要依据,确保及时清理不符合实际需求的规范性文件。
五、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一)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前调研论证和预审机制,实行处务会、事项合议、党组审定三层把关。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对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议题,会前征求法律顾问书面意见,切实推进党组班子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实效。注重运用好新疆人防网政务信息公开功能,公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条件、标准、流程和时限,重点解读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途径,发挥自治区人防办主任信箱作用,回复主任信箱7件。
(三)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定期公开人防建设单位违规处理情况,依法依规对丰乐嘉园二期、公园南湖昆仑公馆二期等17个建设项目违规违法情况进行处理,并在新疆人防网向社会公开,让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管理在公众的监督下运行。
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管理
(一)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依托《北京 新疆人防援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2020年)》,充分借鉴吸收北京人防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经验做法,与北京市人防办联合编制了《行政执法培训教材》,提升自治区各级人防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建设。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项。完善人防建设市场主体名录库,全面覆盖人防工程设计企业12家、人防工程监理企业53家、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9家、人防防化设备销售企业15家、人防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资格的企业5家。研究制定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逐步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了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
2017年以来,自治区人防办答复自治区第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30号提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图“一站式”受理办结审查的提案》中涉及有关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问题,认真进行了研究,积极推进电子化审图、缩短图纸审查时限、试行施工图网上联审等工作,不断提高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效率和质量。答复自治区第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119号提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总目标,做好我区早期人防工程监管和再利用的提案》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了委员的意见,结合我区早期人防工程维管用实际,组织开展早期人防工程基本信息普查、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整建标准、推进早期人防工程大数据化管理、综合开发利用早期人防工程、多种形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度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八、全面推进人防政务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放管服”审批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通过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及时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建立了由办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秘书人事处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分工协作机制。结合人防办网站改版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新疆人防网进行改版,完善功能,方便互动,补齐了政务信息公开短板和不足。二是加强人防机关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加针对人防机关办文办事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实际,制定了《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自治区人民防空新闻宣传和信息稿件报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发布内容、发布审批、发布管理和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安全保密。三是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以“新疆人防网”为依托,开辟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公示人防职能任务、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政策法规文件、人防权责清单、业务动态信息。设立“主任信箱”、“投诉举报”、“民意征集”栏目,及时答复民众提出的咨询和举报,实现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2018年以来,自治区人防办官网累计访问58万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94条,工作动态信息95条,通知公示类信息69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公开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事项2项,回应举报投诉信息及主任信箱7条。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自治区人防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新进展,构建法治人防体系有了新变化,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了新提升,但对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疆新要求还存在人防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互联网+人防政务服务”系统建设有待完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认真研究解决。2020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办事议程,对人防办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盘点摸底,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加快法治人防建设进程,为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推进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年底前,按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监管、联合验收的改革要求,全面实行人防政务服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同时,调整完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运行机制,修订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和审核标准,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三)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修订自治区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征询意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决策制度体系。
(四)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认真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贯彻落实人防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的形式,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人防系统党员干部执法培训,举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基层人防部门依法依规实施人防建设审批管理的能力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