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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防办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人防系统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时间: 2022-06-09 19:2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5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及6月7日自治区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2年6月8日下午,受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于欢同志委托,自治区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霞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对全区人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6月7日自治区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艾尔肯•吐尼亚孜主席讲话精神,工程建设管理处就人防系统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明确了人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及薄弱环节。会议最后就做好人防系统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担负起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克服麻痹松劲思想,扎实推进人防行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自治区人防办就人防系统自建房隐患排查安排部署

二要严密制定方案,全面开展排查。要结合人防工作实际,严密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开展人防行业自建房安全检查,同时将安全检查向人防地下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人防行业企业、早期人防工程等重点场所延伸,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排查,力争6月底前摸清底数,建立整改台账,为整改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隐患整改。要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紧紧盯住自建房隐患抓整改,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彻底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防行业领域绝对安全。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全区人防系统一项重要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责,安全生产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督促指导到位、支撑保障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扎实推进人防领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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