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具有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证书,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申请进疆登记,并按要求提交了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委托书、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备案表等资料,经核实,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可以在我行政区域内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人防检测相关业务,现在新疆人防网进行公示。该企业的有关信息、驻疆办事处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述。
2.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具有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证书,于2015年申请在我办进行备案,因企业改制,由原先的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现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申请变更备案的企业名称,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变更为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述。
3.湖南远东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就销售安装新型轻质防护设备在我办申请备案。现该人防设备企业申请变更在疆备案代理人,将原新疆备案代理人杨延军同志变更为杜永彪同志。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述。
注: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9日(10个工作日)
监督机制:
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以实名反映情况。
受理单位: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苏丽娅,联系电话:0991-2381320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991-2323136
举报邮箱:xjjwzjtjjz@sina.com
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288号人民防空办公室323室
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