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信息,充分发挥国防动员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我办编制了《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自治区国动办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网址:rfb.xinjiang.gov.cn);

自治区国动办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国防动员信息;

2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3)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自治区国动办综合处305办公室申请查阅。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综合处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

联系电话:0991-23830160991-2391220,传真号码:0991-2381026

(二)提出申请

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rfb.xinjiang.gov.cn)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1-23830160991-2391220

2)邮政寄送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

邮编:830002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电子邮箱:xjrfbrsc@163.com(发送邮箱后请致电0991-23830160991-2391220进行确认)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