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印发<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任务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国人防﹝2012﹞23号),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在我办进行备案,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国家认监委颁发证书编号:210002349119
在疆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喀什西路650号
驻疆负责人:王欢
技术负责人:张贺021-64229081
二、公示时间
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8日(10个工作日)
三、监督机制
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以实名反映情况。
受理单位: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苏丽娅,联系电话:0991-2381320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991-2323136
举报邮箱:xjjwzjtjjz@sina.com
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288号人民防空办公室323室,
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