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人防工程项目纳入设计目录的公示(2018年3月23日)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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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防工程设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防办[2015]45号)区外人防工程甲级设计单位目录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新人防办[2016]40号)设计目录管理规定,现有2家人防甲级设计单位申请将3个设计项目纳入目录管理,所报资料符合要求。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设计单位:中人防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人防资质: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甲级资质(证书编号:101201507240003,有效期至:2020年7月24日)项目名称:

1.金河湾项目防空地下室(乌鲁木齐市)

2.华海·新里城小区项目防空地下室(乌鲁木齐市)(二)设计单位: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设计院

人防资质: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甲级资质(证书编号: A112002832,有效期至:2020年04月29日)项目名称:

1. 公园印象防空地下室(乌鲁木齐市)

二、公示时间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4日(10个工作日)三、监督机构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以实名反映情况。

受理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大军,联系电话:0991-238103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314号供销大厦A座13楼,邮政编码:830000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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